根据省卫生
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安排,巴中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四川省内涉医类院校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
全市设210个应急岗位(各县(区)和市卫生
健康委所属各单位岗位设置数量分配见附件2)。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招募对象实际,此次应急岗位职责如下。
(一)从事核酸检测相关工作。
1.核酸样本转运员。经过相关院感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后,负责便民采样点样本采集后转送到检测机构。
2.采样点现场信息录入员。负责便民采样点人员信息录入和现场秩序维护。
3.社区采样点管理人员。协助点长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下的采样点人员组织、物资准备、信息录入、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从事隔离场所相关工作。
1.信息联络员。负责建立集中隔离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
2.清洁消毒员。负责观察点使用期间和解除隔离后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
3.后勤保障员。负责观察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以及观察点的各种物资的保障工作。巡视水电气暖空调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从事应急医疗救治相关工作。
1.核酸采集点信息录入人员。验收核酸检测人员发票,扫描受检者健康码,打印核酸检测条码;对不能提供健康码的受检者,根据身份证件信息录入电脑,打印核酸检测条码。
2.核酸采集点志愿者。做好核酸采集人员秩序维护,协助处理突发情况。
3.一级预检分诊人员。查验来院人员健康码、场所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调查表》;联系转运黄码、红码人员至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集;监测来院人员体温,对于绿码且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者引导其从普通患者通道进入医院就医,对于有流行病学史和/或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之一的,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实行闭环管理。
(四)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
1.流调溯源人员。参加流调溯源工作,具备相关的专业培训或实习经历。
2.信息统计报送人员。参加信息收集报送,密接(次密接)人员信息核实与追踪。
3.消杀人员。开展消杀工作指导与效果评估,具备消杀实践相关工作经验或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
(五)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
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人员做好院感防控,协助对辖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巡查,协助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经培训合格后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酸采样工作、预检分诊工作。
三、服务期限
应急岗位招募人员服务时间为1年,从上岗之日(不晚于2022年7月1日)起算。
四、招募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五、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9:00-5月1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须知。报考考生要仔细查阅“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职责、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区)或市级单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由县(区)或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安排)。每位报考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考生应先登录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再按网络提示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2022年公开招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报考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上传相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温馨提示:报考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
3.照片审查。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人对报考考生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考生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四)资格初审。
报考考生请于5月12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如因报考考生本人未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考生本人自负。
(五)资格复审。
考试前一天(即2022年5月20日9:00—18:00),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背面工整书写姓名、报考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准时到巴中市卫生健康委第二办公区(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三楼(307)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载明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六、考试及时间
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报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需申请查分的,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3日内到巴中市卫生健康委502室书面申请查分。
考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上午10:00—12:00
考试地点:巴中市第三中学(巴州区祠堂街247号)
七、体检
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下同)。
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报考岗位所在地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岗位所在地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募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体检人员。
八、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及体检等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拟招募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合格人员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九、岗前培训
针对招募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组织传染病、呼吸及重症医学、流调溯源等学科专家,围绕疫情防控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开展岗前培训,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能力。
十、报到上岗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服从调配”原则,按分数高低排名选岗,招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县(区)卫生健康局和委属相关单位报到。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属相关单位于2022年7月1日前组织正式上岗,与用人单位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服务期限1年。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组织考核
服务期满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二、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应急岗位招募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所需经费由市、县(区)统筹现有资金予以保障。
2.工龄计算。应急岗位招募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二)服务期满支持政策。
招募人员服务期满1周年且考核合格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1周年,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1周年,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区)的县、乡事业单位。
3.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应急岗位招募人员,报考全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4.职称评定优先。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5.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应急岗位服务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募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募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招募资格,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和笔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笔试:
21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者;川外来(返)巴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巴后24小时内未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者;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抵巴后未完成“7+7”(7天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者;7天内有B类地区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抵巴后实施居家隔离未满7天者,有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入巴后未完成3天2次(间隔24小时)咽拭子核酸检测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感染者;健康码、行程卡异常或“四川天府健康通”临时弹窗者。A、B类地区详见省疾控中心健康提示。
(三)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和笔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提供当天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四川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在资格复审和笔试当日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十五、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在巴中市人民政府和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递补、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考试招募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此表、证,直至保管到递补体检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三)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巴中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解释,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827—5273666。
附件:1.巴中市2022年公开招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点击下载)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数量分配表.docx
(点击下载)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来源:http://www.cnbz.gov.cn/xxgk/gsgg/13287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