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4 来源:两江新区人才网 作者:zpxx.cc 我要纠错
为持续加强街道非公党建工作力量,根据《关于印发〈沙坪坝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委组〔2020〕63号)文件精神,现就面向社会招聘非公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素质测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非公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三、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非公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为以特设岗位,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权利义务等按《沙坪坝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执行。
四、招聘方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联合审查、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和宣传宣讲能力,善于与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出资人和职工交流沟通,熟练掌握计算机、智能手机等基本操作。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需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7.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8.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清除村(社区)干部队伍或清除党建指导员队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不得聘用为非公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2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请关注“两江新区直聘”微信公众号回复“沙坪坝0705”即可获取。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将能证明自己身份、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和近期免冠照片1张作为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以“姓名+年龄+毕业学校”形式命名。
4.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相关资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二)素质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为党务基础知识、文字综合等,总分为100分。由沙坪坝街道负责出题,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指标比例1:5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联合审查
本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公安机关审查,确保年龄、政治面貌等基本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符合聘用要求。联合审查合格人员,将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报考人员以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医院需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公示
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名单在街道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七)试用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录用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非公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薪酬待遇,参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沙坪坝街道党建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86055038。
注:本岗位由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公司(国企)招聘,该岗位为劳务派遣岗位。
原标题:沙坪坝区沙坪坝街道非公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cqljzp.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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