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宜秀区区属国有企业(鑫时代产业发展集团、龙科建设公司等8家企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宜秀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3.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7.工作经历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委托安徽皖信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26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进行报名,并上传填写相关信息。
3.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所有岗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5.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资料仅限用于选聘工作,报名涉及的个人信息资料将按保密规定处理。
6.本招聘公告中报考附件请在皖信标准化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下载(其他渠道下载为无效)。点击首页-招考公示-《2023年宜秀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附件红字超链接进行下载。
(二)资格初审
1.皖信人力资源公司招聘项目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2.报名截止后,参加笔试人员与拟公开招聘岗位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急需紧缺岗位,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人数、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3.报考人员报名后,在6月27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6月28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9日12:00-15: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网址:http://wxpta.ahwxhr.com)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后,登录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网址:http://wxpta.ahwxhr.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内容:所有岗位笔试内容涉及岗位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4.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网址:http://wxpta.ahwxhr.com)公布。
(四)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1.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证明(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4张等材料。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准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5.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6.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7.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8.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打印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根据参与资格复审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不足3: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1.考察体检人员确认。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的最终合成成绩(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合成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持有相关证书排序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2013) 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人员根据岗位需要统一分配至区属各国有企业,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
3.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年人均综合收入不低于8万元。工资待遇按照岗位设置,执行企业薪酬分配制度。
(八)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2023年宜秀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查询。
4.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宜秀区国有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2023年宜秀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考务咨询电话:0556-5224471(皖信人力资源公司)
0556-5939315(宜秀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 0556-5939350(宜秀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