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4 来源: 作者:zpxx.cc 我要纠错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至1:2;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预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某岗位计划招1人,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5分、74分、74分、74分、73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第5名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已报名参加笔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录入诚信黑名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和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未达到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并取消该岗位。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策性规定加分
(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献身国防事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面向退役军人的岗位不适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期满证书等证明材料和《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于2023年5月20日9:00--17:30到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城隍街69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组织实施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招聘单位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19-6225778
附件:
1.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郧西县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
3.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
4.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1 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附件2 郧西县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2).doc
附件:附件4 2022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1).docx
原标题: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nxi.gov.cn/xxgk/fdzdgk/tzgg/202304/t20230428_4228134.shtml
币安app官网下载 币安app官网下载 币安app官网下载 手机软件app下载 名牌包包 币 安app官网下载 欧 易app官网下载
Copyright © 2021 zpxx.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09404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