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北京广州昆明合肥武汉重庆福州浙江江苏江西湖南四川新疆海南山东国家公务员职场资讯
广告

2022湖北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3人公告

时间:2022-07-14  来源:  作者:zpxx.cc 我要纠错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文化体育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等规定要求,结合宜昌博物馆、宜昌市体育运动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2个事业单位,3个岗位,共招聘3人。详见《2022年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市文旅局网站(http://whly.yichang.gov.cn/)和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yichang.gov.cn/)发布。

(二)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8:30—7月22日17:30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填写并发送《2022年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照片,见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版,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和学位证明、等级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等有关材料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3.资格审查。2022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00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对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及时电话确认,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回告。应聘人员要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4.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市文旅局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告。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向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报名表所填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扫描件,由考生自行打印。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包括政治理论、重要时事、相关专业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及时在市文旅局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市文旅局和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公告。

(2)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招聘主管部门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实施5天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将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文旅局和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市文旅局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市文旅局和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方案《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222889 监督电话:0717-6222500

点击下载>>>附件1-2

1.2022年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2年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6日

原标题:2022年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hly.yichang.gov.cn/content-12945-961990-1.htm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2022年黄冈市团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8人公告
  • 下一篇:武汉73家国企开启夏季招聘
  • 无相关信息
  • 币安app官网下载 币安app官网下载 币安app官网下载 手机软件app下载 名牌包包 币 安app官网下载 欧 易app官网下载

    关于我们 | 打赏支持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21 zpxx.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09404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