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0 来源:招聘信息 作者: 我要纠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计划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2022年我中心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网站、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hubei.gov.cn)网站、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hbcdc.com)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6月1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受理其他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其他审核材料电子版一同发送至邮箱:rsc_hbcdc@163.com。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注意事项: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岗位表》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对按照要求发送报名表及审核材料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我中心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及电话通知。
2.相关时间节点:《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的时间为准,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对于仅面向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对于其他岗位,岗位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5的,由中心研究后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在中心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
四、考核
(一)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前一天,省疾控中心对网上审核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资格现场审核。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将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及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仅招录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将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经现场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专业知识笔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二)面试
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仅招录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岗位认知、综合分析能力,测试应试人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及沟通交流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三)实践操作考核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实践操作考核。实践操作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实际操作能力、分析研判及解决工作中具体问题的能力。实践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式
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总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三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40%;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60%。
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考核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实践操作考核成绩拟于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hbcdc.com)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体检与考察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以实践操作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总成绩与实践操作考核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体检工作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hbcdc.com)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防疫须知
考生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的,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科学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且体温低于37.3℃、出具健康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现场招聘活动时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按当地防疫部门有关要求执行。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网站、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hubei.gov.cn)网站及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hbcdc.com)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hbcdc.com)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及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652027。
监督举报电话:027-87652042、87572009。
十一、其他
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我中心。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我中心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我中心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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