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拟对在体检、考察、岗位选择和公示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和体检、考察未通过等原因出现的缺额进行一次递补,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准时到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606室(兴文县香山西路68号,银河超市楼上石海剧场6楼)报到,抽签确定医院后前往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在二甲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等项目检查。怀孕或疑似怀孕考生务必提前向兴文县委组织部提交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交延检申请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30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请准备现金)。
(二)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眼镜参加体检。
(三)体检前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四)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生现场必须遵守体检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纪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31-8829561
特此公告
附件: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3日
原标题: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递补体检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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