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广州昆明合肥武汉重庆福州江苏江西湖南四川新疆浙江海南国家公务员职场资讯

2023重庆市四中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和派遣制驾驶员招聘6人公告

时间:2023-09-21  来源:重庆四中法院  作者:zpxx.cc 我要纠错


[db:附件][db:链接]

根据我院审判工作需要,结合书记员和驾驶员队伍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派遣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聘用制书记员(女)1名;

(二)聘用制书记员(男)4名;

(三)派遣制驾驶员(男)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截至2023年8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法学类专业优先。

报考驾驶员的,截至2023年8月31日,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C1类及以上驾驶资格,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复转退伍军人、持有驾驶证A证、周末需要回主城居住的。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5.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填写、签名扫描后,与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等有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878483761@zpxx.cc邮箱。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方式一并发送。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信息初步审核报考资格,明显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

市四中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

1.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需通过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和文字综合能力,包括打字测试(要求80字以上/分钟、正确率90%以上)和命题作文,各占50%,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报考驾驶员的,需在指定场地驾驶车辆,完成实际驾驶考试。主要考察驾驶技术、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先考试后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如因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者,考试成绩作废。考试结束后,以总成绩为依据,按招聘指标2:1进入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A4纸)。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场资格审核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打字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四)面试

资格审核后,依据招聘指标2: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指标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形。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书记员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驾驶员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不满1年申请辞职或被辞退的,要退还制服费等相关费用。

下一次公开招聘前,如本院同类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次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行补充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我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派遣制驾驶员工资待遇参照我院同类人员确定,由派遣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23- 79312788、79312138

原标题:市四中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派遣制驾驶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zpxx.cc/s/6nuni_FotXHXFz1VoA4LSw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2023重庆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实验系列岗位招聘公告
  • 下一篇:2024贵州省面向重庆大学定向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 无相关信息
  • 关于我们 | 打赏支持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21 zpxx.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09404号-7